退市公司投資者如何知曉相關投資風險?
投資者參與公司股票轉讓,應當委托托管券商或主辦券商辦理。托管券商或主辦券商應向投資者充分揭示公司股票轉讓的各類風險,投資者應在充分了解投資風險的基礎上簽署《風險揭示書》,并簽訂委托協議。委托協議應列明投資者接受并遵守《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辦法》。托管券商對投資者在公司股票轉讓時出現的違規行為,應當依據委托協議,及時提出警示,并按雙方約定采取必要措施。
投資者委托賣出的股票必須是其證券賬戶上實有的股票,不得進行融券。投資者委托買入股票必須以其資金賬戶上實有的資金支付,不得進行融資。
退市公司會不會退出退市板塊?
根據《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辦法》的規定,發生以下情形,退市公司股票會終止轉讓:
(1)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
(2)被依法解散、注銷公司登記;
(3)公司股東人數低于200人;
(4)公司獲準上市或重新上市;
(5)公司獲準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6)全國股轉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
投資者如何反映退市公司問題?
投資者可以通過400-626-3333、63884618的電話咨詢有關退市公司的問題,也可以通過全國股轉公司的投訴舉報窗口反映有關問題,經辦人員會認真核查,及時解決。
資料來源:新三板投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