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院簡介
深圳市金融穩定發展研究院(以下簡稱“研究院”)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牽頭組建的二類事業單位,于2018年正式獲批成立。研究院以“構建一流灣區智庫,打造最佳金融平臺”為愿景,致力于為深圳市金融開放與創新提供全方位的智力支持、技術支持、監管支持和人才支持。
研究院的主要職能為:依法接受委托承擔地方重大金融基礎設施的運營維護工作;開展金融理論、政策和實踐研究工作;開展金融人才引進培育、金融業務知識培訓、金融從業教育等服務工作;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和金融風險宣傳教育工作;受委托承辦金融招商引資、金融論壇組織等事務性工作;承擔市區地方金融控股平臺有關支持服務工作;承辦金融監管部門、市區有關部門委托的其他事項等。
二、招聘崗位說明
(一)高級研究員 2名
1.崗位職責:
領銜開展“加強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合作創新突破以及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地位作用的研究”等本年度重點研究工作
2.任職要求:
(1)金融學、經濟學專業博士研究生(要求985、211院校畢業),有在國家核心期刊公開發表文章
(2)3年及以上政府綜合研究部門、宏觀經濟及金融類智庫、大型金融機構研究部門研究工作經驗
(3)5年及以上項目及團隊管理經驗
(4)高度的責任心和目標導向的工作風格,有良好的組織協調、溝通能力
(二)財務會計 1名
1. 崗位職責:
(1)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2)負責日常會計核算及往來賬務管理
(3)開展成本核算、分析與控制;對公司進行整體稅收籌劃管理,及時準確核算申報稅款,處理涉稅相關事宜
(4)依據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開展財務分析
2. 任職要求:
(1)財務管理、會計類相關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要求985、211院校畢業),有會計師證
(2)5年及以上國有企事業單位或大型上市公司相關工作經驗;具備扎實的財會專業知識;熟悉財務審計業務和財稅法規;熟悉掌握辦公軟件操作
(3)高度的責任心和目標導向的工作風格,認真負責、耐心細致
(三)文秘綜合 1名
1. 崗位職責:
(1)負責研究院各類文件的編輯、撰寫、校對
(2)負責研究院日常會議組織,跟蹤督導會議決議及事項安排
(3)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 任職要求:
(1)經濟、金融類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要求985、211院校畢業)
(2)3年及以上區(縣)級黨政事業單位綜合部門綜合性材料撰稿工作,具備較高的材料撰寫能力,有在國家核心期刊公開發表文章
(3)具備良好的組織協調及溝通能力,熟悉辦文辦會的全體系流程
(4)年齡35歲(含)以下
(5)工作認真,能承受較大壓力
三、簡歷投遞方式
簡歷投遞郵箱:scotty@163.com;郵件請注明投遞崗位。